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拒不张贴禁售标志,违法!

山东省蒙阴县零售户李女士问:我的店铺前一阵子进行了装修,重新开业后,没有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标志。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到我店里走访时,提醒我尽快贴上相关标志,如果拒不张贴,需要进行停业整顿。请问,法律中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吗?

蒙阴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张浩答:您好!为了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无烟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相关法律明确要求卷烟经营者应当在店铺的显著位置张贴或者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标志,故意不张贴、设置相关标志,被发现后拒不改正都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十项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的规定,持证人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相关禁止销售标志,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相关禁止销售标志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博觉香烟_云霄一手货源价格 » 拒不张贴禁售标志,违法!
分享到: 更多 (0)

评论 抢沙发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