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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国税局出台新规:电子烟及烟草产品售价不得低于官方最低价

据GMA Integrated News 9月18日报道,菲律宾国税局(BIR)现已禁止以低于税务机关设定的最低价格销售电子烟、卷烟和加热烟草产品,这一价格由税务机关综合消费税和增值税设定。

9月16日,BIR局长罗密欧·卢马圭(Romeo Lumagui Jr.)签发了《2024年第16号收入法规》(RR No. 16-2024),更新了卷烟、电子烟和加热烟草产品的最新底价。

卢马圭提醒在线卖家、零售商和烟草产品的分销商,如果他们以低于规定底价销售这些产品,将面临刑事责任。他强调,低于底价销售这些产品“是一种刑事违法行为,卖家将被判入狱。”

“我们正在监控在线平台和实体店铺。不要低于底价销售产品并立即撤下所有低于底价的帖子和商品。”

以下为《2024年第16号收入法规》(RR No. 16-2024)公布的最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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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6号收入法规》(RR No. 16-2024)规定卷烟、加热烟草和电子烟产品的最新底价| 图源:BIR官网

BIR表示,修订后的《国家内部税收法典》(NIRC)第145条(C)规定,以低于法律规定的综合消费和增值税的价格销售烟草产品是被禁止的。

该局还补充道,低于规定底价销售烟草产品的卖家“将被处以不少于应付消费税与增值税总额的10倍,但不少于20万比索(约3600美元)且不超过50万比索(约9000美元)的罚款,并判处不少于四年但不超过六年的监禁。”

“修订后的《国家内部税收法典》第263条(A)也规定,以低于综合消费税和增值税的价格销售加热烟草产品和雾化产品的任何人,将被处以应付消费税总额的10倍但不少于20万比索(约3600美元)的罚款,并被处以不少于四年但不超过六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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